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张迎宾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骗贷买高档轿车 构成合同诈骗罪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0-08 10:47)    点击:165

  采取提供假资信证明的方法 利用签订的贷款合同 诈取他人财物———

  案情回放

  已欠巨额债务的王某某,于2003年用假资信证明,通过签订贷款暨保证合同的方式,骗取北京某公司为其贷款47万元做担保。后王某某用其中的41万余元购买1辆奥迪轿车。

  同年2月,王某某将该车抵押给他人用于借款,并在还了2个月车贷后不再还款,奥迪轿车至今下落不明。

  随后,王某某又故伎重演,骗取北京另一公司为其贷款25.38万元做担保,购买1辆风神蓝鸟牌轿车,并将该车抵押给他人借款,贷款至今未归还,且风神蓝鸟牌轿车至今下落不明。

  法院判决

 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,王某某不服,上诉到二中院。法院终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2万元;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。

  法官说法

  王某某在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,采取提供虚假资信证明的方法,利用所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,骗取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,且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予惩处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张迎宾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交通事故  人身损害  合同纠纷  债权债务  婚姻家庭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迎宾律师,张迎宾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张迎宾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-110-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张迎宾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安阳律师 | 安阳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张迎宾律师主页,您是第17577位访客